一文看懂诉讼责任险!-燕赵财险保定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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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诉讼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一般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一般为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申请财产保全的同时,法院会要求当事人(一般为原告)提供同等价值的财产做担保。

 

二、什么是诉讼责任险?

 

为了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同时可以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因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提供保险保障。

 

1、保险对象 :因民事纠纷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民事诉讼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一般为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原告。

 

2、保险标的 :民事诉讼当事人或利害系人因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3、投保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本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4、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因民事纠纷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民事诉讼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

 

5、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如被保险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经济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没有予以赔偿的,保险人按照本保单和保险条款的约定负责赔偿。

 

6、承保条件:保险金额一般根据保全金额确定,费率一般在0.3%-0.8%,可根据个案具体风险情况进行费率的调整。

 

7、保险期限:根据诉讼类型以及风险评估情况确定,一般为一到两年。

 

三、诉责险与担保有什么不同?

 

相比其他的诉讼保全担保方式,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具有偿付能力强、手续简单、信誉度高、成本实惠等优势。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在投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后,只需支付很少的保险费用就可由保险公司承担诉讼保全担保,并实现三方共赢。对于保全申请人而言,可以破解执行难、法律白条的情况,同时减免因败诉或执行过程中的保全错误、担保责任的赔偿;对于被保全人而言,保全错误造成损失,可得到便捷合理的补偿。此外,司法机关也可以通过该产品代替保全担保,提高效率,减少风险。

四、业务操作流程

 

业务询价→外部律所初步审核→分公司核保、法律共同审核→总部核保审核→与业务确认→业务出单

 

五、承保政策

 

1、鼓励承保:证据充分、法律关系简单、法律依据充分,以银行账户、房地产、机动车、生产设备等为保全标的的业务;

 

2、谨慎承保:被保险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信用较差的业务。证据不够充分,法律关系复杂的业务;

 

3、禁止承保:保全标的物非被申请人所有;保全标的物是不承担责任的被申请人所有;保全标的物权属无法确认;以超过“诉请标的额”进行保全;上市公司流通股、其他金融类有价证券;法律禁止或限制物品;不宜长期保存物品、易腐烂变质物品、季节性商品、鲜活物品;潜在法律风险大的标的物;以扣押方式进行保全。

 

六、承保注意事项

 

1、案件类型

 

借贷纠纷。该类型案件较为简单,属鼓励承保范畴。需审核的证据包括申请人的银行转账凭证、借款合同等,据此判断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以及本金、利息或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需要注意是否是虚假诉讼。

 

欠款纠纷,如拖欠货款、工程款。也属可做的案件类型。主要审核欠款的原因是否成立(工程承包合同、银行流水)、申请人自身是否有过错(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验收报告/备案表))以及欠款的数额(工程决算书/承包合同与银行流水差额)是否能为证据有效证明。

 

合同违约纠纷。此类案件案由为被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延期交付产品。此类纠纷应谨慎审核。承保的前提是法律关系清晰,且原告方(申请人) 自身在履行义务过程中应无较为明显的过错(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按期发货证明),且违约数额能够为证据有效证明。

 

侵权案件。此类案件往往法律关系复杂,不建议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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